
关于成立香港经济管理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的通知
集团总部各机构、学院、学术研究院、学术研究智库、杂志社、各合作单位、全体师生:
根据《香港经济管理学院集团有限公司章程》和《香港经济管理学院规程》,经香港经济管理学院校董会研究,呈报集团董事局批准,决定成立香港经济管理学院乡村振兴学院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成立背景
为更好服务于内地乡村振兴战略,培养乡村振兴领域高端人才,助力国内乡村振兴事业发展及学院“四位一体”建设与事业进步。经学院董事会研究决定,成立乡村振兴学院。立足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特色,主要面向国内外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工作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。
二、运行机制
乡村振兴学院是学院二级学院。在香港本地以远程学院建制,线下教学工作将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合作或授权,开展课程体系研究、教学评估、课程设置、学习考核、成果考评、学员管理等工作。
三、教学服务
乡村振兴学院致力于乡村振兴高端人才培养与教学科研工作,紧密结合学院发展方向与关键领域研究,构建多层次教学科研平台,围绕乡村振兴建设需求,开设《乡村振兴建设与管理硕士(英文Master’s Degree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》、《产业创新与乡村振兴硕士(英文Master’s Degree in Industrial Innovation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)》研究生培养项目。
乡村振兴学院致力于推动学术交流、科研创新与国际对接,举办系列丰富多元的学术活动,定期大讲堂、学术前沿讲座以及学术论坛等特色活动。紧跟国内外乡村振兴领域理论前沿与改革发展趋势,符合社会人才需求,以培养创新型、实用型、未来型人才为目标,突出乡村案例分析与实践研究,增强前沿理论与现实需要的联系,不断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,使专业课程体系化、科学化、前瞻性和应用性。
四、岗位设置
设院长岗位1个,人选由校董会推荐,香港经济管理学院聘任;
副院长岗位若干(根据学院发展情况设置)由乡村振兴学院推荐,香港经济管理学院聘任;
其他岗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设置教学、科研岗位、实践技术岗位、专职辅导岗位等。
乡村振兴学院的成立,是集团顺应国际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、深化“四位一体”建设的重要举措,将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乡村振兴人才注入新动能。
特此通知。
香港经济管理学院集团有限公司
香港经济管理学院
2026年6月23日